关于硕士、博士在读受助生上传学费缴费票据照片的通知
2024-06-17 阅读:2947次
关于硕士、博士在读受助生上传学费缴费票据照片的通知
硕士、博士在读受助生:
经基金会研究决定,取消在读硕士、博士受助生每学年上报纸质版《在读证明》的要求。
从2024年更改为,在读硕士、博士受助生,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,上传“当年的学费缴费票据照片”。
具体上传方式,关注微信公众号,基金会微信公众号会推出上传链接,请同学们按链接提示操作。
预期不上传者,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助学金。
天津宝坻桑梓助学基金会
2024年6月17日
相关内容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