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开医学院闫建军调研基层医疗后的报告——《关于农村医疗卫生现状的调查 》
2013-02-03 阅读:73485次
着力解决农民看病难、看病贵问题,实现人人公平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目标,是地方党委、政府关注民生、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。2011年1月,我们采取发放调查表、调查问卷,深入乡镇卫生院、村卫生室开展座谈,走访农户等方式,对我市农村医疗卫生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,对现状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,形成一些初步的思考和建议。
一、农村医疗卫生网络基本形成
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几年以来,我市以满足农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重点,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机构建设,全市基本建立起以市直医疗单位为龙头、乡镇卫生院为枢纽、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网络。
(一)机构:全市有乡镇卫生院18家,其中中心卫生院3家,街道办事处卫生院5家,一般卫生院8家,非建制镇卫生院2家。采取院村联办、村村联办等多种办医形式,全市417个村(居委会)有村卫生室237个,其中被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的有126个。
(二)设施设备:卫生院普遍装备有B超、生化分析仪、放射、心电图等常规医疗设备。村卫生室按照“三室一房”(注射室、观察室、处置室、药房)的标准,有的在原村卫生室的基础上院村联办,有的利用原村小学、村委会实行村村联办,有的租赁民房或在自家住房内个体行医。
(三)医疗服务:乡镇卫生院机构、人员、业务、经费由市卫生局统一管理,对村卫生室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(人员调配、业务管理、药品进购、收费价格、防保工作、合作医疗等由卫生院“六统一”)管理,市、镇、村三级医疗网络基本健全。
二、农民看病难、看病贵问题普遍存在
当前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在四个方面:
一是看病不方便。乡镇卫生院发展滞后,村卫生室设置不健全、卫生服务功能低下,不能满足农民就医需求。据调查,农民到市内医院就医,仅交通费、生活费一次就要多支出50元以上,住院费用要增加30%以上。
二是看病费用高。83%的被调查者表示医疗费用过高。进一次医院一个普通感冒,至少要50-80元。输一次液吊两瓶,一组能量,一组消炎针,成本只需7至10元,医院要收45至150元。药品从出厂到患者手中,价格平均翻了几番,新药特药价格尤其昂贵,医院处方用药价格比药店要贵40%以上。同时,医生在给患者治病时,往往存在开大方、开重方、开新药的现象,甚至多开不少辅助药品。农民得了病进不起医院,看不起病,医疗费用支出已成为农村家庭支出的重要方面。不少农村群众有病不敢上医院,“小病拖,大病扛”。
三是看大病难。一方面,到大医院看病难。大病一般需要到大医院治疗,但到大医院看病的患者多,挂号难,有时当天还难挂上专家号,排队等候时间长。另一方面,看大病费用难。治疗大病、重病是以高昂的医疗费用为代价的。
四是报销比例低。95%以上的被调查者对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表示赞同,认为“花这点小钱买平安”值得,中央对农村的政策是越来越好。但同时,有60%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新农合报销比例低。群众平时生病一般看门诊,但门诊费用只能报销个人帐户上的10多元钱,补贴不了多少,看病还是靠自己出钱。
三、造成看病难、看病贵的原因不容忽视
1、农村医疗设施陈旧、设备老化。全市多数卫生院房屋建于上世纪八、九十年代,有的甚至建于人民公社时期,现已十分破旧,业务用房拥挤。虽然卫生院普遍配备有放射、B超、分析等设备,但大多购置于10多年前,设备档次低,老化严重,检查检测准确率不高。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条件差、服务落后。
2、医疗卫生人才缺乏、流失严重。乡镇卫生院一方面存在人员偏多的问题,全市乡镇卫生院院均在职职工64人,大大高于全国每院25人的平均水平;另一方面又存在技术人才紧缺的问题。由于待遇低、条件差,一方面,应届毕业生不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,另一方面业务骨干外流严重,外出打工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数30%以上。
3、农村医疗卫生投入严重不足。由于财政对卫生投入不足,乡镇卫生院主要靠向群众就诊收费维持运行和发展,运营艰难,绝大多数负债经营,添置医疗设施设备基本不可能,工作人员平均工资仅800元左右。在调查中,院长们戏称,“乡镇中房屋最破的是卫生院,待遇最差的是医生。”在村一级,财政对乡村医生无任何补贴。由于收入低,没有养老保险,有的村医把治病当副业,有的干脆转行或外出打工,村级卫生事业前景堪忧。
4、农民医疗保障和救助水平不高。我市从2007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,但新农合筹资水平不高,保障能力不强,参合农民住院报销不到50%,绝大部分医疗费用需自己承担,广大农民实际还是看不起大病、重病。尽管我市对贫困群众实施了大病医疗救助,但由于资金有限,对贫困群众患有重大病症的医疗救助,在标准、范围、方式和力度上远远不够,一些贫困群众因患大病、绝症无钱治疗陷于无奈、无助的境地。
四、深化改革,加大投入是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
一是乡镇卫生院建设。原则上一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,根据服务人口严格核定岗位和人员,政府保证必要的投入,确保将乡镇卫生院建成非营利性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。同时,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内部改革,实行乡镇卫生院综合目标考核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,大力推行全员聘用制,改革分配制度,扩大卫生院分配自主权,实现好医生有好收入。
二是村卫生室建设。
1、按照“统筹兼顾、方便就医”的原则,合理布局村级卫生机构。坚持集体举办、个人承办、村医联办村级卫生室,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村卫生室建设。继续完善、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,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指导与监管作用,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水平。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所需的药品,全部由政府定价,集体招标,卫生局成立配送中心,统一配送,做到药真价实,让农村农民用上平价药、放心药。
2、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支持力度。一方面,地方政府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逐步增加农村卫生投入,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,力争通过3-5年卫生支出达到同期财政支出的8%。另一方面,国家和省应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,将农村卫生事业纳入政府保障范畴,重点保障农村预防保健、卫生监督、卫生基础设施、人才培养经费投入,加快改变当前农村卫生的状况。
3、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。人才是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最重要因素。教育、人事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制定农村卫生人才培训规划,加快培养面向农村的公共卫生、中医中药、全科医学人才。制订优惠政策,引导和鼓励本科以上毕业生和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服务,建立城区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。要加快乡镇卫技人员结构调整,对非卫技人员严格控制比例并有计划清退,乡镇卫生院医生达不到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要转岗分流。同时,在核定编制前提下,政府应按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政策,将乡镇卫生院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养老、医疗等社会保障纳入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,积极营造留人的条件和环境。借鉴社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办法,探索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,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,从而也有利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农村卫生工作。
4、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救助制度建设。要按照城乡居民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的要求,根据财政实力,逐步提高合作医疗资金筹集标准,提高大病住院补偿标准,降低大病住院补偿起付线,扩大特殊病种范围,进一步减轻农民看大病的负担,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村“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”的现象。要大力提高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。民政部门要研究解决救助审批环节中存在的问题,改革救助审批手续,将事后救助改为事前和事中救助,逐步放宽救助条件,扩大大病救助病种,提高救助标准,多渠道解决群众“看病贵”问题。
5、强化监管,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督促检查,加强医药人员职业道德教育,严格医疗收费价格和收费公开制度,下大力解决大处方、重复用药、重复检查等乱收费行为,减轻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。要实施医药分离,彻底改变“以药养医”的补偿机制,切断医药企业与医疗机构及医生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关系。工商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过程中收受红包、回扣的查处力度,严厉打击行业不正之风,营造良好的看病就医环境,维护医药市场的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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