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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硕士、博士在读受助生上传学费缴费票据照片的通知

2024-06-17  阅读:1291次

关于硕士、博士在读受助生上传学费缴费票据照片的通知


硕士、博士在读受助生:

经基金会研究决定,取消在读硕士、博士受助生每学年上报纸质版《在读证明》的要求。

从2024年更改为,在读硕士、博士受助生,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,上传“当年的学费缴费票据照片”。

具体上传方式,关注微信公众号,基金会微信公众号会推出上传链接,请同学们按链接提示操作。

预期不上传者,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助学金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天津宝坻桑梓助学基金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4年6月17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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